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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2)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2/4 17:54:09
导读:   由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江苏省文化厅、苏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创博会”)将于2012年4月28日—30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

    十三、参赛者及指导教师资格

    参赛者资格: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在校(包括2012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在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进修生均可报名参加。
    指导教师资格:在参赛者所在的高等院校任教,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过程中提供了实际指导和建议的所有教师,指导教师在其日常教学活动中不需对参赛者有直接任教关系。未经教师指导的作品亦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十四、参赛办法

    请登录官方网站www.creative-china-cbh.org或者大赛网站www.chinavisual.com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作品电子稿。

    十五、提交参赛相关资料的处理和版权问题

    1、所有寄送至大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评委拥有作品评选的绝对权利;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十六、奖项及奖励设置

    全场大奖: 1名(奖金人民币 2万元及奖杯)
    金    奖: 2名(奖金人民币 1万元及奖杯)
    银    奖: 3名(奖金人民币 5000元及奖杯)
    铜    奖: 5名(奖金人民币 2000元及奖杯)
    最佳商业价值奖:1名(奖金人民币 1 万元及奖杯)
    最佳网络人气奖:3名(入选证书)
    优 秀 奖: 50名(获奖证书)
    入 选 奖:200名(入选证书)
    优秀作品指导奖:60名(获奖证书)
    大 赛 组 织 奖:10名(获奖证书)
    *初评作品以邮寄或邮件形式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所有入选终评作品将参加博览会作品大展,并正式出版作品集。部分优秀获奖作品还将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统一发表。

    十七、参赛作品知识产权条例

    1、参赛者在设计和参赛过程中如发生侵权行为,均与大赛主办单位无关;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2、本次大赛主办单位对全部参赛作品有公开展示、印刷出版、推广宣传的权利,而不必由参赛者、企业授权,且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作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大赛主办单位的同意,不得抄袭、公开展示、出版和宣传本次大赛作品。

    十八、参赛条例

    1、主办单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参赛申请的权利。如有需要,主办单位有权修改评审标准。
    2、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评结果为准。
    3、对本规则产生的任何疑议,大赛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十九、联系方式

    组委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公园路38号
    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委会
    组委会电话:0512—65116097
    E-mail:chuangbohui@sina.cn
    官网:www.creative-china-cbh.org

关键词:苏州文化创意设计,创博会,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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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组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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