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住”急停 酒店式公寓遇冷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6/7 8:52:04
“商改住”禁售令一出,众多原本以“小户型,低总价”为优势的酒店式公寓项目,销售受阻,陷入两难境地。
以凯德。华玺、工三、华远。九都汇为代表的老盘,一面制造“涨价”话题,一面暗中下调实际成交价。
而以首开·石榴派、乐MOMA、西区国际为代表的新项目,则纷纷延缓开盘时间,以期避免与“新政”正面冲突。
5月19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委、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四大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分割销售酒店类项目,即北京的酒店式公寓将不再允许向个人出售,这也意味着未来酒店立项的“类住宅”产品将从此退出散售市场。
通知要求,在本月31日之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销售,将一律不予办理测绘成果备案、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的手续。对于已取得许可、正在销售的酒店类项目,开发商要在卖房时向购房人明示房屋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以及配套建设指标等情况,并明确告知购房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经营使用,并将此情况在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予以约定。
而对于5月31日前已经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如果申请分割销售,将由四部门组织召开联席会共同审定。据部委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北京酒店类项目分割销售基本不会获批。
“酒店式公寓散售禁令”,不仅卡紧了涌向一线城市的投机热钱,更重要的是肃清了市场秩序。
虽然禁令效应尚未波及到在售项目的市场表现,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政策有望有效遏制开发商争夺商业用地的冲动,尽快建立公平、理性的竞争机制。
终结“商改住”70年住宅不受限一直以来,北京楼市的“商改住”现状,早就成为公开的行业秘密。
“因为住宅投资收益远远超出写字楼,商住倒挂现象长期存在,导致部分开发商擅自将酒店或写字楼立项的土地改建成住宅,冠以酒店式公寓的旗号进行销售。”全经联主席杨乐渝坦言道,“在逐利最大化的驱使下,一个楼盘的公建或商业立项用地往往被用于改建成类住宅产品:40-50年产权,单价高,面积小,高于普通住宅的商水商电收费标准,明显被赋予了更多的投资色彩。”
经过多年发展,商业散售模式的弊端也逐步显现。混乱的管理水平与租金的恶性竞争,导致区域市场品质的整体下滑。特别是众多商业立项的项目,纷纷包装成“酒店式公寓”、“精装商住小户型”、“时尚LOFT”等噱头,产品落实上却是无标准、无责任、无承诺的“三无”产品,欺瞒消费者之现象不在少数。
目前,市面上统称为酒店式公寓的产品,大致可细分为两种——纯粹的酒店式公寓和产权式酒店。二者同为商业或公建立项,但实质并不相同。
此次“禁售”新政,着重针对的是产权式酒店,在北京一度被称为分割式产权酒店。开发商为了市场包装效果,对外统称为“酒店式公寓”。而对于市面上70年产权的所谓“酒店式公寓”住宅,则不受此次调控限制,执行的依然是普通住宅的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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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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