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八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禁止发布
- 杭州写字楼网
- 2007/9/25 8:04:25
导读: 消费日报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银监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力度,禁止发布含有或者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
记者19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国家已明确禁止发布含有或者涉及以下八项活动内容的广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未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银监会、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力度,禁止发布含有或者涉及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
记者19日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国家已明确禁止发布含有或者涉及以下八项活动内容的广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未 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凡涉及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保本、保证无风险等内容;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者变相集资等内容;在涉及集资内容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包括在职的和已离职的,健在的和已去世的中央、地方党政领导人的题词、照片等。广告发布者由于未查验证明、未核实广告内容,导致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发布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键词:集资,广告
返回顶部
- 责编:5sw
- 浏览:
- 来源:消费日报
相关阅读:
- ·歌坛一姐那英代言汇源果汁广告(01/24)
- ·预计美国网络广告支出到2013年将达412(11/23)
- ·广告策划的原则—为策划而策划(11/26)
- ·破解商业广告摄影照片特效之谜(11/29)
- ·嘉兴六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 对乱象(08/29)
- ·起底房产黑中介套路 租客需谨防低价骗(07/17)
- ·杭州地铁5号线4个清廉文化主题车站亮相(07/17)
- ·楼盘广告擅用“宋城”商标 法院判决停(07/12)
- ·想走捷径“买驾照”却掉入了陷阱(06/12)
- ·封杀朋友圈“打卡” 一点也不冤(05/17)
[声明]文章仅供学习交流,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kf@5sw.com。感谢所有提供文章的媒体和作者。
最新相关
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