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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时评:3·15更该看什么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3/16 13:39:16
导读:

    年年3·15,年年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年这时候,相关媒体报道给人的感觉,就是抓一两个典型案例穷追烂打,而放过对深层次问题的追问。这样做不仅流于表面化,也让人对3·15倍感审丑疲劳。

    近日,《新京报》倒是做了一期颇有新意的报道。报道挑选了一些常见的霸王条款、较多见的霸王条款案例,以虚拟人物、案例、盘点、座谈的形式告诉人们——这辈子究竟会遇上多少霸王条款。从中可以看到,从租房、买房到拍婚纱照、生孩子,从幼儿园占位费到形形色色的贵宾卡、银行卡,直至两眼一闭送进殡仪馆,我们和霸王条款可谓无处不相逢,躲也无处可躲。

    这则报道十分形象地表明了一点:面对大量的、普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光靠今天揪住这个厂家明天打掉那个产品,或者依赖于每年3·15期间一阵风执法行动,很可能无济于事。“野货”烧不尽,“歪风”吹又生。如果人们不想今天这边挨宰那边受骗,就必须严肃地思考一个问题:我们这辈子会碰上多少霸王条款,究竟取决于什么?

    这取决于厂家、商家的道德良知吗?当然不完全是。厂商具备道德良知,固然可以让市场交易更加透明、公平。但不消说,在市场化社会中既会有好心的商家,也会有黑心的厂家,而有良心的商家并不能阻止坏透了心的厂家欺瞒、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当一个行业普遍存在这样那样的霸王条款、潜规则,最终可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把那些不愿同流合污的厂商排挤出市场。

    这有赖于消费者权利意识的觉醒吗?当然也不完全是。消费者具有维权意识,敢于对霸王条款说“不”,这固然可能改变个别消费者的劣势地位,甚至改写某个领域的消费规则。但是,消费者作为一个分散的主体,即便能够抗争某项霸王条款,却不可能、也没有精力和金钱去对付所有消费不公。这就像报道所说,一个消费者即便在这个问题上找回了公道,转身却可能又掉进了另一个消费陷阱。

    因此,打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更需要的是制度保护,以及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起自身职责。也就是说,只有借助公权力才有办法对付和遏制那些无良厂商,也才有可能全面保护消费者免受侵害。如果整体消费环境让人担忧,每年3·15告诉公众哪个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又有何益?就此而论,每年3·15期间不光要曝光哪些厂商和产品混乱市场,还要看政府为消费者都做了些什么。

    人们这一生会碰上多少霸王条款,说到底取决于政府究竟为消费者做了多少事情。相关部门有作为,霸王条款就会少一些;相关部门少作为,消费者权益就得不到充分保护;相关部门不作为,消费者就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道理就这么简单。

评论员 魏英杰

关键词:维权,消费者权利,天下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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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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