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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首次收缰人人贷网络借贷 存在七大风险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9/14 14:15:28
导读:    针对不断涌现的人人贷(P2P)网络借贷平台,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

    针对不断涌现的人人贷(P2P)网络借贷平台,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人人贷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人人贷中介公司帮助放款人将银行资金用于民间借贷,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这是监管当局对人人贷这种业务模式的首次表态。

    P2P勃兴

    所谓P2P(Peer to Peer)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P2P平台作为第三方个人借贷中介服务平台,通过提供信用服务赚取中介费用,借贷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签署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未曾见过面的陌生人。
    目前,国内宣称以P2P模式运营的公司至少已超过30家。规模较大的有宜信、拍拍贷、畅贷网、人人贷等。其中,宜信的员工已达数千人,网络覆盖全国30个城市。有媒体报道称,这个市场的潜在规模超过500亿元。

    七大风险

    《通知》称,在银行信贷持续偏紧背景下,人人贷中介公司近来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房产、汽车等抵押物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从目前这类公司的运作看,存在大量潜在风险。
    银监会指出,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控等七大问题和风险:
    ——在国家对房地产及“两高一剩”行业调控政策趋紧的背景下,民间资金可能通过人人贷中介公司流入限制性行业。
    ——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人人贷中介机构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的底线,演变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金融机构,甚至变成非法集资。
    ——人人贷的网络交易特征,使其面临巨大的信息科技风险。同时,这类中介公司无法像银行一样登录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并进行有效的贷后监管。
    ——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如一些银行仅仅为人人贷公司提供开户服务,便被后者当成合作伙伴来宣传。
    ——国内目前相关立法尚不完备,对其监管职责界限不清,人人贷的性质也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
    ——国外实践表明,这一模式信用风险较高,贷款质量远劣于普通银行业金融机构。
    ——人人贷公司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直呈上涨态势,从而出现房地产价格高于抵押贷款价值的现象,一旦形势逆转,可能对贷方利益造成影响。同时,人人贷中介公司为促进交易、获得中介费用,可能有意高估房地产价格,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

    路在何方

    市场未明,注定大浪淘沙。一家名为哈哈贷的网站,就在7月末发布通知:基于目前中国市场的信用问题以及哈哈贷目前遇到运营资金的短缺,将关闭网站。而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哈哈贷已经发展了近10万名会员。
    一位监管人士指出,P2P网络借贷平台由于缺乏明确监管单位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层已经建议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央行今年提出社会融资总量概念,P2P网络借贷也算是民间融资,或许应该由央行牵头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认为,P2P网络信贷是金融创新,应当鼓励,但是应该看到发展中的风险,目前首先要制定P2P网络借贷公司的行业标准以及准入门槛。此外,P2P网络借贷平台要使用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例如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不能够使用公司账户或高管个人账户,进行资金的周转。

关键词:网络借贷,人人贷,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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