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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试点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5/9/14 15:36:26
导读: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9月11日起,浙江省启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作为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省份,浙江省从制度设计上根本解决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通过省去拟注销企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9月11日起,浙江省启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作为全国率先在全省范围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省份,浙江省从制度设计上根本解决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通过省去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改变公告方式、缩短公告期、减少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等方式,简化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目前,浙江省是全国唯一在全省范围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省份,将为全国部署企业简易注销改革积累改革经验。

  依照原来的注销流程,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程序繁琐复杂、周期又长。一些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可能会因无法提交有关登记材料或注销时间过长,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相关创业投资者的再创业和再投资。

  本次改革大大简化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介绍,以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企业至少要来工商部门两次,一次办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一次办理注销手续,中间还必须间隔报纸公告所需的45天;而改革后,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试点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同时,成立已经超过3年、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股权被质押或股权被冻结等情形不适用简易注销。

关键词:企业注销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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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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