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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将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1/1/17 13:09:25
导读:  新年伊始,甬城的住房困难群众又收获一个好消息。宁波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继续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今年内力争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0万平方米

  新年伊始,甬城的住房困难群众又收获一个好消息。宁波市委主要领导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继续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工程,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今年内力争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70万平方米,续建50万平方米,建成20万平方米,解决25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力争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300万平方米。

  “安居”方能“乐业”。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事关百姓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宁波市委、市政府,结合宁波实际,务实创新,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构建起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四房并举”,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集“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至今已累计惠及居民27万户。

  宁波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受到了中央领导、各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

  公共租赁房建设加快

  2010年11月24日,宁波首个市级公租房项目在江北区洪塘街道动工建设,拉开了甬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序曲。

  洪塘公租房项目总用地面积7.01公顷,预计投资6.26亿元,将建设16幢单体住宅,可提供2104套公共租赁住房,预计将于2013年上半年交付使用。眼下,这个毗邻北城春色、欣欣家园、逸嘉新园等已交付的经济适用房小区的项目工地已是一派繁忙。

  “该小区共设计有一室一厅40平方米和两室一厅60平方米两种户型,均是南北朝向,便于通风和采光。”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提高居住的舒适性,每套公租房都将实施简单装修,配备必要的厨卫设备、壁柜等,并预留空调、电视、洗衣机位置,群众拎包即可入住了。

  为了方便居民,该公租房小区还将建一个2200多平方米的公共餐厅,提供价廉物美的美食;小区还设有健身房、乒乓房、台球房、电子阅览室、咖啡吧等设施;在小区1900平方米的商业街上,还将引入银行、邮局、超市等。

  同日,在鄞州区陈婆渡地块,也有194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工。慈溪等县市的公共租赁房也相继开建。未来几年,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甬城住房保障的又一重要力量。

  “事实上,宁波是全省最先启动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城市。”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主任郑世海介绍说,早在2008年,宁波就把公共租赁住房列入保障性房源建设体系。2010年9月,宁波又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办法》规定,公租房将主要满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为体现公租房的公平与惠民,宁波还规定,申请人必须由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批准才能入住公租房。而房屋租金将全部实行政府定价。具体价格将在小区建成交付后,由宁波市物价局会同市建委、市财政等部门核准后公布。有关部门承诺,公租房的房租将控制在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60%到80%左右。

  公租房的开建,进一步扩大了甬城住房保障对象的覆盖面,满足了原保障体系中存在的“住房夹心层”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新就业群体的住房需求。据了解,至今宁波已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7.5万平方米,2011年宁波市还将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1万套,将逐步形成供给。

  经济适用房公平惠民

  宁波人最早听说“经济适用住房”是在2002年。当时,甬城楼市刚刚进入快速成长期,受到房地产市场供求紧张、住宅建设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涨,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市委、市政府果断提出,要宁波建造一批经济适用房,用以解决居民“住房难”问题。同年6月,甬城经济适用房建设正式启动。2003年,宁波又在全国率先推出了限价房政策。

  家住宁波江北“广厦怡庭”小区的夏永永至今依然记得,2005年,他花了不到20万元钱,就购置现在这套60平方米带阁楼的新房。如今,6年过去了,这套房子又成了他孩子的婚房。夏永永感激地说,“多亏了经济适用房政策,让我们全家圆了安居梦。”

  夏永永并非个例。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宁波已累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房源246万平方米,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就先后建成了陆嘉家园、逸嘉新园、北城春色等10多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全市已有2万余户中低收入居民住进了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

  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是宁波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最大特点。宁波经济适用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规定。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在设计时,就将房屋设计成50至70平方米左右的多种中小套型,以满足群众“总价低、功能全”的购房需求;在销售过程中实行政府审核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申请、审批、公示、登记、摇号的方法,确定准购家庭。有关部门对准购家庭实行认购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予以否决,以保证经济适用房能真正分配给住房困难家庭。

  从2002年的海曙区徐家漕关爱小区,到如今的江东区陆家地块和泰雅苑、江北区应家,8年来,老百姓惊喜地发现,甬城的经济适用房越建越漂亮。

  更令人兴奋的是,2009年末,镇海区已出现了“房等人”现象,688户提出申请的低收入家庭全都买到了经济适用房,尚有不少房源等待申购。2010年,余姚、北仑等县市区也已实现“房等人”。

  郑世海表示,今年,宁波将继续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将基本满足全市现有符合条件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的需求,实现经济适用房“应购尽购”。

  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住有所居”的美丽愿景,正在宁波渐成现实。

  近年来,宁波逐渐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至今,宁波已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波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得住房保障涵盖到了不同收入层次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构建起了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四房并举”,集“租、售、改”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根据这一体系,宁波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以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36平方米)为住房面积标准,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60%、80%、100%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形成了可租可售,梯度保障的新模式。

  宁波还不断调整和完善各种住房保障产品的相关政策,增强可操作性、扩大覆盖范围,使其更加公平、惠民。以廉租住房为例,宁波是全国最早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之一,5年来,宁波通过不断调整、完善政策,形成了目前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相结合的廉租房保障方式,截至目前,廉租住房保障面已覆盖到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全市廉租住房已累计保障户数为1.5万余户,在保户数超1万户,实现了应保尽保。甬城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由此在全省乃至全国居于前列。

  郑世海自豪地说,“与国内同等城市相比,宁波的住房保障范围更宽,惠及对象更为广泛,保障体系更为完善。”

  在此基础上,为加快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环境,宁波还大力实施了老小区整治和非成套房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间,宁波已先后完成了40万平方米的非成套房改造,整治了388个老小区,整治建筑面积达1259万平方米,约14万户小区居民的住房旧貌换新颜,大大改善了居住生活环境。

  忆往昔,硕果累累;看未来,再创辉煌!展望“十二五”,宁波还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渠道、其他保障方式为补充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创新投融资方式,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预计“十二五”期间,宁波将投入住房保障资金100亿元,建设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房源25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人均年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全覆盖。

关键词:宁波房产,宁波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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