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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2011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3)

  • 杭州写字楼网
  • 2012/3/17 14:03:46
导读:  近日,镇海区消保委公布了201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从区消保委、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卫生监督所等消保委常委单位2011年处理的740多件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值得广大消费者在今后的消费维权中借鉴。

  洗衣送取细检查

  【案情简介】

  顾先生在取送洗的外套时,发现背部有明显的划痕,要求对方给个合理解释,对方却推说这个是衣服送来时就有的,顾先生一气之下投诉到工商部门。洗衣店在承接来衣时有检查的义务,应将发现的衣物疵病事先向消费者声明,并在取衣单上注明;若发现有漏检情况,必须保留衣物原样并在3天之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否则产生的后果需由洗衣店承担。顾先生送洗时洗衣店没有任何声明,之后也没收到洗衣店的通知,取衣时却有破损,这种情况洗衣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人员将有关规定告知洗衣店后,最终他们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案例评析】

  上述现象在干洗业时有发生,最主要的还是双方在交接过程中没有将衣物检查仔细,而出现了不必要的纠纷。根据《宁波市洗涤行业消费纠纷解决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衣物时,应将衣物上破损、磨损、色花、虫蛀、起毛、发白、发霉、钩丝、掉钮扣等疵病检查清楚,并写明具体部位,事先向消费者声明洗涤加工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在取衣单上注明。若发现漏检情况,须保留衣物原样并在3天之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如联系不上,待消费者取衣时说明情况并重新办理手续,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经营者承担。消费者取衣物时,应当场检验洗涤加工衣物的各项质量及数量,如有质量问题,可持原标签凭证,在3天之内向经营者交涉,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所以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商,做好衣物的检查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出租柜台严把关

  【案情简介】

  王先生在某超市专柜购买了手机,在三包期内手机出现质量问题,在寻找卖家的过程中发现原来的手机销售商已易主,维修无门。王先生只能找现在的店方(原来的老板换人,而手机专柜依然开着),但是新店主却拒不承担三包责任。最后,王先生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工作人员了解到,超市是原手机专柜的出租方,而王先生的手机是在三包期内的。经调解,提出以下方案处理该事件:一是首先由消费者寻找该品牌手机在宁波的售后服务点;二是在找不到售后方的情况下,由超市承担手机的维修问题。最后,消费者如愿维修好手机并正常使用。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所以在本案中,工作人员跟超市老板即柜台的出租者联系,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这里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等电子产品的时候,注意检查售后服务这一项,以避免日后的维修难问题;同时提醒租赁方,在出租柜台、场地的同时,把好信誉关,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控制加油机误差

  【案情简介】

  一名消费者投诉庄市某加油站3号加油机“暗藏猫腻,多收钱少加油”,镇海质监分局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宁波市计量检测研究院检定,该加油站3号加油机质量合格。同时,工作人员对加油机进行了开机检查,发现计量器铅封完好,没有加装旁路管线等行为;采用20升标准量筒对3号加油机进行现场检测,结果为19.94升,符合国家加油机检定规程JJG 443-2006中20升小流量检定最大允许误差正负0.30%的规定。区质监分局将情况告知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区质监分局要求该加油站对加油机进行调整,以减少误差,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评析】

  以该案为例,镇海质监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各类加油站加油时要认真关注加油机的标识及所加容量,消费后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投诉。同时要求各经营者积极开展加油站诚信计量承诺,规范、理顺纠纷处理机制,并加强加油机的日常保养,杜绝加油机由于机器老化导致计量不准的情况出现,同时要积极开展加油机计量知识宣传活动。

关键词: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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